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孙子女一般不是法定继承人。如果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为继承。因此,老人去世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其儿子及去世儿子的子女具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孙子女一般不是法定继承人。如果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为继承。因此,老人去世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其儿子及去世儿子的子女具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