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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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4日|分类:劳动纠纷 |311人看过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可以提前三十天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能否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要求在员工一定期限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呢?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顺的,可以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违约金不得超过提供的培训费用。如在工作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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