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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员工和公司签订竞业限制,离职后能得到补偿么?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7月30日|分类:劳动纠纷 |375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公司不得与上述人员之外的工作人员签订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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