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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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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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老人拆迁房屋,分的楼房没有女方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9日|分类:拆迁安置 |785人看过

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产权,婚后该房被拆,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父母住房的价值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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