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昂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物业公司可以要求租户支付物业费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6日|分类:房产纠纷 |1247人看过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租户)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公司可以向租户收取物业费,但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因此,一般业主缴纳物业费,业主与租户约定由租户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以向租户收取物业费,但是租户不交,业主缴纳。缴纳后,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向租户追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