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孙辈的抚养义务有其父母承担,隔辈彼此不承担。但是,子女先于祖辈去世的,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孙辈就得承担祖辈的赡养义务。
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公婆给帮子女照看孙子女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孙辈的抚养义务有其父母承担,隔辈彼此不承担。但是,子女先于祖辈去世的,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孙辈就得承担祖辈的赡养义务。
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公婆给帮子女照看孙子女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