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昂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双方都存在过错,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247人看过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九十条 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