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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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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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赠与第三者的财物,老婆能否主张要回?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201人看过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法条表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于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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