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昂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再婚后配偶去世,对继子女有义务抚养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9日|分类:私人律师 |1463人看过


《民法典》第1072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再婚后,配偶去世,是否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主要看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若有则有抚养义务,反之则没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