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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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先抵押给银行,后借给朋友使用被留置,如何才能取回车子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4日|分类:抵押担保 |368人看过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四百五十条??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第四百五十一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被留置后怎么取回

债务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取回留置物,一是主合同有约定,即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或者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期限,债权人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此宽限期内履行了债务,债务人有权取回留置物。

二是债务人在上述期间另行提供了担保,被债权人接受的情况下,有权取回留置物。另行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第三人作保证,也可以是抵押或质押担保,只要被债权人所接受就可以。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债权人也有义务返还留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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