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夫妻之间,同甘共苦“!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共苦却不能同甘“。特别是很多男士在拥有大量金钱后,禁不起诱惑,瞒着老婆给第三者买车、买房、买奢侈品! 很多女士在离婚时,才发现上述情况,老婆在家里相夫教子,照顾老人,丈夫却在外面花天酒地!
作为女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回丈夫赠与第三者的相关财产?
一、我们先来看看《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法条表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于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二、作为女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回丈夫赠与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财产呢?
1、如果女方选择不离婚,可以把丈夫和第三者作为共同被告,请求法院确认丈夫赠与第三者的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追回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如果女方选择离婚,除了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丈夫(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同时,请求丈夫对第三者的赠与行为无效,追回夫妻共同财产,在要求丈夫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外,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离婚后,女方发现丈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本文对”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妻子能否追回“进行了总结和分析,但司法实务中的财产处理可能远没有文章分析的这么简单。生活中,当丈夫有外遇离婚时,一定不要协议离婚,要诉诸法院诉讼离婚,维护自己权益最大化!如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解决问题,请联系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