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刘文玉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昂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223人看过
未违反《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相关规定,一方可依法取得对公房的承租权,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可继续承租对方单位的公房。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