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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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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夫妻间赠与房产公证异议的救济途径问题?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283人看过


如果赠与房产已经过公证,根据《民法典》第658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赠与人因此丧失任意撤销权。诉讼中,如果赠与人以公证有明显错误作为抗辩事由,主张行使任意撤销权。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赠与人的理由充分的,可以不采信公证书所证明的内容,支持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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