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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女方不想生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打胎费用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2年03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1153人看过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对未婚先孕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女方想要留下孩子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女方不想要孩子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打胎的医疗费、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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