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婚内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婚内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