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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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帮忙造成他人受伤谁赔偿?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2年03月04日|分类:人身损害 |1042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偿帮忙造成第三人受伤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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