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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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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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是越南的,现在联系不到了,可以直接离婚嘛?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640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诉讼离婚的,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此种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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