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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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年前的杀人案子现在能追究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2年01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677人看过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追诉期是20年,20年后如果认为需要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因此并不是超过20年的犯罪就不会被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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