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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玉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昂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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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331人看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由此可知公证遗嘱并不具有优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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