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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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退婚,女方需要退回见面礼和三金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1853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短,同居关系解除后女方需将彩礼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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