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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透支的信用卡,离婚算共同债务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9日|分类:债权债务 |421人看过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你要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没有用于家庭开支,则可视为其个人债务

 

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具体包括:
1、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
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
5、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
6、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那么,实际工作中法院又是怎么认定信用卡消费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呢?


一、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 比如购买一些家庭生活用品、家电、孩子教育抚养费用等。
二、纯套现的信用卡欠款,这种实际上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甚至可能已经构成犯罪了,但这种情况欠款却又是最多的,甚至好多张的信用卡循环套现,导致几十万的欠款,除非能证明这些套现的款项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否则,均视为个人债务。
三、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足以证明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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