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昂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是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1300人看过

男方只付了首付房子归谁?要看房产证上的名字。

如果名字只有女方一人,房子就属于女方。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男方保留有还款凭据,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要分割的,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该房产为登记方所有,登记方继续偿还剩余债务并向另一方给予补偿。

 

 

《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