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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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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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男方不相信是他的孩子不愿意付责任怎么办 ?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382人看过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对未婚先孕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女方想要留下孩子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女方不想要孩子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打胎的医疗费、营养费等。

婚姻的正常顺序,是先结婚再生子,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一定会先给你家庭,再拥有属于两个人的孩子,打乱了这个顺序,可能也会改变你的人生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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