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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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怎么办?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7日|分类:法律顾问 |537人看过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因此,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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