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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书与备忘录是否属于合同?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3日|分类:合同纠纷 |1027人看过


意向书是在双方正式签订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是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打基础的文件。

备忘录最早来源于外交上的往来文书,现在企业主要用其记录双方在磋商过程中对某些事项的意见,作为今后进一步磋商达成最终协议的参考及今后双方交易合作的依据。 

在认定意向书或备忘录是否属于合同时,要从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进行把握,而不在乎其名称,如果意向书或备忘录具备了合同应当具备的构成要素,就应当认定为合同。

在签订意向书或备忘录时,最好使之不具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可履行性,这样才能给自己留有一定的回旋空间,使己方在商务活动中处于有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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