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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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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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国外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2日|分类:法律顾问 |752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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