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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没有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还能要求子女赡养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797人看过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民法典婚姻篇》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这里的赡养,是指赡养人为被赡养的老年人在物质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扶助和照料老年人。

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所以,不管父母是否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孩子均有义务赡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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