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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给腹中胎儿预留遗产怎么办?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277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此可以看出,遗产分割时,要为腹中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在没有给胎儿预留遗产属于侵害胎儿利益,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相应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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