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此可以看出,遗产分割时,要为腹中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在没有给胎儿预留遗产属于侵害胎儿利益,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相应的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此可以看出,遗产分割时,要为腹中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在没有给胎儿预留遗产属于侵害胎儿利益,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相应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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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是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