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昂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前,是否必须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1日|分类:房产纠纷 |387人看过


《土地管理法事实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

  1. 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2. 土地现状调查

  3.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 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6. 召开土地补偿方案听证会。

  7. 补偿登记

  8.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落实相关费用。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