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事实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
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土地现状调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召开土地补偿方案听证会。
补偿登记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落实相关费用。
《土地管理法事实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
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土地现状调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召开土地补偿方案听证会。
补偿登记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落实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