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条件和环境。
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
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需经有关人民政府审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条件和环境。
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
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需经有关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