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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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对手散布谣言造成单位损失怎么办?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807人看过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此,散布谣言造成他人信誉、声誉受损、经济损失的,构成该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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