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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还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1日|分类:刑事辩护 |362人看过

使用信用卡已成为现在年轻人超前消费的最常见的方式,从而也带来了很多纠纷。那么,在现实生活中使用信用卡后没有能力偿还的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无法偿还信用卡并不一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是如果属于恶意透支的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在生后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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