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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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法履行,支付的定金怎么处理?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9日|分类:抵押担保 |676人看过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因一方违约,合同无法履行,支付的定金怎么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一旦出现合同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支付的定金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处理。如在生活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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