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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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500人看过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因此,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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