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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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5日|分类:人身损害 |320人看过


精神损失是指由于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既可以是生理方面的,也可以是心理方面的,还可以是精神方面的。受害人只能是自然人,但不可能是非自然人的法人。精神上的损害不仅仅来源于加害人对受害人人身权的侵害,也可以来源于对受害人财产的侵害。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要求加害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或者近亲属并不一定能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但是造成受害人及其家属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精神损害费。如在生活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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