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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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265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满三十日不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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