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作为借款人,有时候深感借出去的钱如泼出去的水,百般无奈催讨未果,最终只能选择向法院维权。那么如何进行有效诉讼,庭审过程又该注意哪些事项?我们景雁商事诉讼团队密切关注最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修订动态,在2022年4月推出系列文章对借贷纠纷进行解读、评析。我们结合了近些年来的实际办案经验,同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法学大家之观点,以供参考、讨论。
本期重点讨论的是借款中本金及利息计算中容易引发的纠纷,就常见的几类问题解答如下:
1.未约定借款利息,如何计算借期内利息与逾期利息?
双方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应予支持。
2.未约定先还本金还是利息,如何确定还款顺序?
我们认为,在双方未约定借款本金及利息归还顺序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的顺序抵充。
3.“砍头息”违法吗?
“砍头息”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民间借贷中的年息一分是指年利率10%还是年利率1%
结合民间惯例及《新华字典》对利率“分,利率,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计算,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计算”,所以年息一分即是指年利率10%。
5.前期借款利息并入后期借款本金如何认定?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6.民间借贷利息最新算法
整体来看,现在民间借贷案在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通过后,已经告别了“两线三区”、机械的“24%”、“36%”的利息计算方式,取而代之的是更加科学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标准,详细算法如下图:
借贷案一审受理时间 | 借贷合同成立时间
| 计息期间
| 利率 |
2020/8/20 | 不考虑 | 自合同成立至借款返还之日 | 利率最高24% |
2020/8/20后 | 2020/8/20前
| 自合同成立至2020/8/19 | 利率最高24% |
2020/8/20至借款返还之日 | 不超过起诉时四倍一年期 LPR |
2020/8/20后 | 自合同成立至借款返还之日 | 不超过起诉时四倍一年期 LPR |
关于还款金额及利息的计算,在连续多笔借贷中以及滚动借贷中,计算过程似乎尤为复杂,但是只要摸清楚其背后的原理,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我们是景雁商事争议团队律师,下期我们继续讲解借贷案中关于借款中债务转让及追讨过程当中的问题。
2022年4月3日
编辑:时天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