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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不能的责任有什么

作者:李超时间:2023年03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64次举报
2023-03-21


合同履行不能的责任有什么

一、合同履行不能的责任有:
1、因当事人违约致使不能履行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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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资深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曾任职于重庆市某法院,长期奋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北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00120********4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程建筑、金融证券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1500120********43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程建筑、金融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