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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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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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应该何时交纳?

作者:刘芳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58次举报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应自收到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如逾期未交将按撤诉处理。



刘芳律师,烟台大学法学硕士,刑法学研究生,现为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律师,是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员、烟台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烟台
  • 执业单位: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620********2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