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回顾】
原告与被告签订《**木材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采购木材,并支付了高达130万元的预付订金。然而,被告在收款后迟迟未能交货。面对原告的催货与退款要求,被告辩称加蓬共和国发生政变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其无法履行供货义务,因此拒绝退还预付款。双方僵持不下,原告诉至法院。
【律师代理策略】
王治昊律师代理原告方,重点针对被告提出的“不可抗力”抗辩进行了有力驳斥:
1. 举证责任倒置: 指出被告未能提供加蓬政变直接导致其无法供货的确凿证据(如港口封锁、物流中断等官方证明)。
2. 因果关系切断: 论证即使存在政局动荡,被告作为专业贸易商,理应有备选方案或库存,政变并非导致其完全无法履约的唯一原因。
3. 违约事实认定: 强调被告长期未发货且未主动沟通解决方案,已构成根本违约。
【判决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了王治昊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加蓬政变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被告抗辩不成立。
· 判决被告解除合同;
· 全额返还原告预付订金130万元;
· 支付违约金: 以13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9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