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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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量少,争取不起诉决定

发布者:柳巍律师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3201人看过 举报

2024-06-05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被告A,男,汉族,1968年出生,曾因非法拘禁罪和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刑事拘留。A的辩护律师为柳巍,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案件经过

案件由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侦查终结,认定A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并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过程中,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被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辩护策略

柳巍律师在辩护过程中,针对案件的证据不足和事实不清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法律分析和辩护。律师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必须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才能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胜诉结果

经过柳巍律师的不懈努力,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最终认定A主观明知包裹内有毒品而接收的证据不足,无法满足起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检察院决定对A不起诉。

结论

柳巍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辩护技巧,成功为A争取到了不起诉的决定,体现了法律对事实和证据的严格要求,以及辩护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执业期间消化处理了近四百个案件(含非诉、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业务),将其中70个汇编有《柳巍律师承办案件选集》。代表性的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20120********2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1420120********26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