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业主强制停贷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在建房屋因没钱停建,买了期房的业主眼看着快要到手的房子突然变的遥遥无期,内心肯定非常紧张难过,广大的业主心头一凉,自己辛辛苦苦、任劳任怨赚钱买了一套房,结果房子却不能按时交付,且有可能成为“烂尾”,这换做是谁,都是无法接受的事情。对面银行的压力,很多业主选择与之对抗,选择集体停贷,于是大家就会说:“这样公然停贷合法吗? ”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最高法的司法解释: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因此,我要建议各位业主遇到类似的问题不要心慌, 更不能赌气直接去找银行说我要停贷,而是要先拿出购房合同好好研究一下,开放商“停建”是不是达到了违约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合同无效的程度? 如果达到了,那就要请律师帮忙委托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解除合同,同时也要将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一并解除,贷款合同解除了,银行要向开放商要回当初付给业主的钱,同时业主也就不用还银行的钱了。但是要注意,你肯定就没有房子了,同时你的首付款很有可能就要不回来了, 除非开放商又起死回生,那你要第一时间去申报债权,要回自己应有的那部分债券。
所以,遇到问题,一定不要慌,要学会找专业的律师帮忙解决问题,如果盲目的一昧停贷是有法律风险的,甚至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当作老赖,你的生活将会变得非常麻烦。但是如果能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不仅有可能不用还贷,而且有可能促进你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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