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板在经营小超市或者商铺时,经常会遇到有人投诉,或者时不时收到律师函,更有甚者被别人起诉了,说超市或者商铺销售的商品侵犯了哪个知名品牌的商标专用权。老板们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抱怨说我都是从正规渠道进货的,怎么会侵犯别人的商标权呢? 但是事实上你就是侵犯了人家的商标权,就是要赔偿人家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未经许可,在同种类商品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近似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销售侵权产品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那要怎么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呢?
根据《商标法》及《商标实施条例》的规定, 只要是从正规渠道进货能说明供货方等能证明是自己合法取得的, 虽然商品是侵权商品,但是善意销售者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要在正规渠道进货,要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对方相关的资质材料。
其次,要保留好进货清单等相关进货单据。
最后,要保留付款凭证,注明转款用途,要对方开具相关发票或者收据。
现在国家非常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各位老板要规范自己的进货渠道,不要采购“三无”产品,更不要找无资质的个人采购,不能贪便宜。否则,最后吃亏就是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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