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原告某公司与被告张某甲、吴某乙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12月1日,张某甲因购车资金不足,与某公司签订《分期付款购车合同》,借款6.5万余元购买车辆某AXXXXX,月息1%,分18期。同年12月9日,双方再次签订合同,张某甲借款18.1万余元购买两辆车(某AXXXXX等),月息1%,分12期。吴某乙作为担保人在相关借条及担保书上签字,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某公司依约交付车辆后,张某甲未按约还款。2024年4月,张某甲委托案外人马某丁将其中一辆车以10.2万元出售给刘某丙,所得款项用于偿还部分欠款。扣除后,张某甲尚欠本金21.9万余元及利息。某公司催讨无果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甲偿还本息及律师费九千元,吴某乙承担连带责任。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一、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及欠款金额的认定;二、被告吴某乙是否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主张双方系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拖欠购车款及违约事实清楚;被告吴某乙虽在第二份合同中提供担保,但未在第一份合同中签字,其担保责任范围需依法界定。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系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已履行交付车辆义务,被告张某甲尚欠购车款21.9万余元,应依约支付本金、逾期利息及律师费九千元。关于吴某乙的责任,因其未在合同一中签字,对6.5万余元借款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但其在合同二中签字担保,应对该合同项下15.3万余元本金及相应逾期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决:张某甲返还某公司借款本金21.9万余元、利息2.2万余元及逾期利息;张某甲支付律师费九千元;吴某乙对其中15.3万余元本金及相应逾期利息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其他诉请。案件受理费五千元等由张某甲负担。
【律师价值】
葛晓库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诉讼策略。首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将复杂的“借款+担保+车辆买卖”厘清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关系,确保诉请基础稳固。其次,在证据组织上,严密梳理两份购车合同、借条、车辆交接单及还款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有效证明被告违约事实及欠款金额。最后,针对担保人吴某乙的责任范围,准确区分两份合同的担保效力,促使法院依法判决其承担部分连带责任,最大化维护了某公司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律师在复杂商事纠纷中的精准把控与庭审应变能力。
葛晓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