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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了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公司可以随意变更吗?

发布者:青岛专业劳动纠纷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6日|分类:劳动纠纷 |5269人看过


  根据最新的司法判例规则,尽管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工作地点,但是若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实质性地影响了劳动者个人生活,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应当予以支持。

  首先,从劳动合同的继续性特征及市场实践的必然要求角度来看,应当赋予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当然,对于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也应当受到合理限制。
  其次,从各地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对限制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考量因素主要包括变更是否出于企业经营商的必要、调整是否具有不良动机、工资水平是否有明显降低、岗位变化是否与原岗位以及劳动者工作能力的匹配程度、工作地点调整是否对劳动者生活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等方面。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也应当从上述几个角度进行考察,对于变更不具有客观性和合理性,给劳动者带来明显的生活不便利且没有提供相应的补偿或替代条件,造成劳动关系严重失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工作安排构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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