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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违法调岗解约劳动争议案:员工权益保护的司法认定

作者:陈月律师时间:2026年05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1次举报

一、案情简介

  2023 年 3 月 8 日,入职A 公司担任置业顾问,双方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 2023 年 3 月 8 日至 2026 年 3 月 7 日,约定试用期 6 个月、试用期工资 3000 元 / 月,实行一周六天标准工时制。

  入职后,A 公司制定认筹、认购任务并以任务不达标为由对甲罚款;同时制定考勤制度,对迟到、离岗等行为设置罚款,甲在职期间累计被罚款 640 元。2023 年 9 月 29 日、10 月 7 日,A 公司两次向甲发出《员工转岗通知书》,将其从置业顾问调至楼栋管家岗位,甲明确提出异议并拒绝调岗。

   2023 年 10 月 11 日,A 公司以甲 “不能胜任工作、拒绝调岗、连续旷工 3 天” 为由,向甲发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甲不服,向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确认 A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支持甲部分诉求。双方均不服仲裁结果,诉至一审法院,一审判决后甲上诉至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甲诉讼请求包括: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经济赔偿金、佣金提成、加班工资,退还罚款、支付欠付工资、补缴社保及赔偿失业保险损失等。

二、判决结果

  1. 二审法院驳回甲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 A 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甲经济赔偿金 10,072.04 元、佣金提成 1,292.75 元、应退罚款 320 元,三项共计 11,684.79 元;

  3. 驳回 A 公司其他诉讼请求,驳回甲其他诉讼请求;

  4. 二审案件受理费免收。

三、案件分析

(一)补签劳动合同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A 公司虽在甲入职 2 个月后才补签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覆盖了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补签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情形,甲权益未受损。法院据此认定无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契合《劳动合同法》惩罚性条款的立法本意。

(二)A 公司调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约

  1. 调岗依据不合法:A 公司以认筹、认购任务不达标认定甲不能胜任工作,但任务制定未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民主协商等法定程序,且房地产行业业绩受市场环境影响大,不能仅以业绩不达标单方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

  2. 旷工认定不成立:甲拒绝不合理调岗后,通过水印照片、视频打卡,结合工作聊天记录可证实其正常提供劳动,A 公司主张甲旷工无事实依据。综上,A 公司违法调岗,以旷工为由解约属于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佣金提成应足额支付

双方约定佣金按销售额千分之三计提,甲已完成对应销售业绩,未发放佣金 3002 元。A 公司以员工离职为由拒付剩余佣金,无合法规章制度依据,且系自身违法解约导致甲无法完成后续工作,故需支付剩余佣金,抵扣 A 公司垫付的个人社保后,实际支付 1292.75 元。

(四)罚款效力分情形认定,加班工资诉求无证据不支持

  1. 罚款部分退还:迟到罚款因甲未举证罚款超制度标准且未提异议,不予退还;未填写调查问卷罚款、未完成任务罚款,因无约定或制度制定程序违法,合计退还 320 元。

  2. 加班工资举证不足:甲主张加班工资,但仅提交打卡记录,未举证加班系 A 公司安排,证人证言亦无法证实加班事实,故诉求未获支持。

(五)社保补缴及失业保险损失诉求不予处理 / 支持

A 公司已为甲补缴在职期间社保,补缴争议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甲入职未满 1 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条件,故失业保险损失诉求未获支持。

四、律师点评

本案是房地产行业典型劳动争议案件,核心聚焦调岗合法性、规章制度效力、薪酬发放及违法解约责任四大劳动用工核心问题,对企业用工管理和劳动者维权均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企业用工需严守法律边界

  1. 劳动合同签订:建议入职后 1 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需补签的,需确保合同期限覆盖事实用工期并留存协商一致证据,避免双倍工资风险。

  2. 规章制度制定:涉及劳动报酬、业绩考核、罚款、调岗等核心事项,必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或告知员工,否则制度无效,不能作为用工管理依据。

  3. 调岗管理:调岗需具备合理性(岗位匹配、薪资相当、不增加劳动负担),以员工不胜任工作调岗的,需先举证业绩考核合法、员工不胜任事实,且需提供培训机会,不得单方强制调岗。

  4. 薪酬与罚款:佣金、提成需明确发放条件和节点,不得无故克扣;企业无罚款权,以罚款名义扣薪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议以绩效奖金、绩效考核等合法方式约束员工行为。

(二)劳动者维权需注重证据留存

  1. 用工证据:留存劳动合同、入职通知、工资条、佣金明细、考勤记录、工作聊天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薪酬标准及工作事实。

  2. 调岗与解约证据:收到调岗、解约通知后,及时书面提出异议,留存异议函、送达凭证、正常履职证据,避免被认定为旷工。

  3. 加班与罚款证据:主张加班工资需举证加班系公司安排、加班时长;被罚款时留存罚款通知、扣款记录,针对不合理罚款及时提出异议,便于后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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