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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造成遗产损失需要赔偿吗

作者:陈月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9次举报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后,由遗嘱继承人来继承遗嘱。而遗产一般是由管理人进行管理的,如果是遗嘱继承的,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有一定职责,那么,遗产管理人造成遗产损失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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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遗产管理人造成遗产损失需要赔偿吗

律师解答:

继承开始的,应当依法确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只有遗产管理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遗产损失的,才需要赔偿;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不需要赔偿。

律师补充: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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