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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杀害新婚妻子被判死缓,什么是死缓?

发布者:秦敏律师|时间:2024年05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667人看过

近期,据媒体报道,辅警张某育与新婚妻子小洋因琐事产生矛盾,持刀捅刺妻子49刀导致其死亡,手段不得不说残忍啊!

案发后,张某育投案自首。法院审理查明,张某育在婚前婚后均隐瞒患有待分类精神病性障碍,且自行停药,导致病情发作。法院认定张某育犯故意杀人罪,因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和自首情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一、什么是死缓?死缓二年后执行死刑吗?

死缓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从刑罚的种类上看,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必须经过最高院死刑复核核准,签发死刑执行令后,由一审法院执行,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

对于死缓来说,是否执行死刑,还需要看死缓两年考验期的表现,没有故意犯罪的,那么在两年后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也就意味着,通过死缓两年考验期的,就不需要再死了。

二、判处死缓后,什么情形下会被执行死刑?

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书。在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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