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身份证上记载的户籍所在地。
被告不在其户籍地居住的怎么办?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户籍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均不在户籍地居住的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户籍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了、或在国外怎么办?
以上四种情况下,都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