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慧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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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应该到哪里的法院立案?

发布者:罗慧娟律师|时间:2023年01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547人看过

一般情况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身份证上记载的户籍所在地

被告不在其户籍地居住的怎么办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户籍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均不在户籍地居住的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户籍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了或在国外怎么办

以上四种情况下都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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