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慧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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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播课程视频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吗?权利人享有哪些权利呢?

发布者:罗慧娟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6日|分类:知识产权 |1717人看过

随着人们知识付费意识的不断加强各行各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纷纷开始在网络上做起了知识博主将自己所处领域的特定知识以视频的形式向公众讲授进而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那么知识博主在网络上传播的视频文件受著作权法保护吗又是属于什么作品类型呢

此类课程通常都是将自己讲授知识的过程录制成视频由于录制过程中未能体现制作者事先的场景布置、拍摄中的角度选择及搭配画外音的较强表现力,视频整体画面单一、剪辑制作简易,基本属于对讲授过程的机械录制,并未体现出承载作者个性的安排、设计及摄制,未能达到作品独创性的要求,不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不属于视听作品,应认定为录像制品。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综上录播课程视频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录像制品制作者可以基于著作权法的规定阻止他人销售盗版课程进而保障自己的创作成果能持续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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